一名34歲患有妄想症男子,多次在社交平台發文鼓吹使用隨機暴力,包括發帖展示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被告相片、向荷里活廣場斬人案疑犯表示謝意等,被控兩項「煽惑他人傷人」罪。被告早前認罪,裁判官施祖堯今日(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所發佈的帖文數量不少,考慮到公眾及被告自身利益,判處兩個月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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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34歲,報稱無業及患妄想症。在今年5月至6月期間,他曾發文鼓吹他人發動隨機暴力行為,並以台灣捷運殺人犯的相片、荷李活廣場謀殺案疑犯為模範,指社會需要更多與他們一樣的人,呼籲其他人效法。他被捕之後,亦繼續在Telegram及Twitter上發文,稱「暴力就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指以隨機血腥暴力向社會施壓是自己從小的夢想。
早前法庭索取的兩分精神科報告,均建議判以醫院令,法官最終接納建議。
案件編號:WKCC245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