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 2022 年 1 月旁聽鄒幸彤六四集結案時拍手及叫囂,被控煽動罪。彭亦被指在其YouTube 頻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經審訊後,裁判官鄭念慈今日(27 日)裁定,彭「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成,六旬婦則「發表煽動文字」罪成,分別判囚1年及3個月。第二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決時指,首被告Youtube頻道的影片内容只是集中批評法官不講法律,肯定是貶低法官,引起對香港司法的藐視及憎恨,因此具有煽動意圖;而第一被告製作、上載及廣播相關影片的目的,亦只是貶低法官,包括指控高等法院的法官不講法律、區域法院的法官侮辱辯方律師,及指責裁判官處理法庭紀律屬於威嚇,以引起對香港司法的藐視及憎恨,並不是矯正法官的言行。裁判官又指肯定彭具煽動意圖製作相關影片,必然知道內容有煽動意圖,裁定「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成。
至於「發表煽動文字」罪,裁判官指當時法庭內已發生兩次拍掌,裁判官已發警告,兩人在眾目睽睽下公開作出批評,不可能是一時失言,而兩人指責裁判官失去良知、處理案件不公正,引起人對司法的憎恨及藐視,指肯定具煽動意圖,他們亦必然知道其行為具煽動意圖。次被告稱「包青天嚟審」亦明顯指裁判官判決不公正。
沒有律師代表的彭滿圓求情時指,他被裁定罪成,「在訴訟上被打敗了,控方得勝了,但從守護良知正義,捍衛人權上本人卻得勝了」。他又引用哈維爾著作《無權者的權力》所說:「活得磊落真誠,就是對後極權的反抗...這就是無權者的力量。」他又說「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代表第二被告趙美英的辯方律師則表示,第二被告當時只是對法官的裁決有一個反應,其言論的影響力亦極小,而裁判官的判決中亦沒有指出其言論是縱使他人不守法,只是涉及引起他人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辯方之後呈上次被告女兒所寫的求情信,被告是善良的母親,對3名女兒教導有加,她們都學有所成;而這宗案件是源於另一宗案件並牽涉對六四事件的陳述,續指無論社會對六四有任何看法,而被告的一代對此有強烈的看法,儘管法庭不是表達政見的場所,但這只是被告一時衝動發表有關言論,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裁判官終就「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處第一被告10個月監禁,就「發表煽動文字」則判處第一及第二被告3個月監禁,首被告就兩罪刑期有一個月同期執行。
控方早前於開案陳詞指,當鄒幸彤求情期間,兩名被告及其他公眾人士大聲拍掌約12秒。彭滿圓在庭上大聲說自己有拍掌,並叫其他參與者應提供身份證及姓名予警方抄下,以及稱「香港人拉唔晒㗎!」、「良知呀!你跌咗呀,閣下!」。趙美英亦有份拍掌,並回應彭自己有拍掌,以及稱「而家呢個法庭無晒法律」、「包青天嚟審」。
彭滿圓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 YouTube 影片並維持一個 YouTube 頻道,具意圖:(a)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b)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另一罪指,彭滿圓及趙美英於2022年1月4日,在香港九龍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