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25日)施政報告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並以十個月時間作深入調查同研究,對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出任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26日)記者會表示,可能需要制定新法例,令政府有權力取締不符標準的劏房,為了解全香港有多少不符合標準的劏房單位,可能需要進行凍結登記。他又認為十個月調研時間緊迫,但有百分百信心在限定時間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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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綸表示,未來10年的第二個5年期,香港公私營單位供應提高,社會更有底氣處理劏房問題。政府在制定取締劏房時,會充分考慮過渡及後續安排,以免令劏房戶無家可歸。他又認為,要解決劏房問題不是可以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時間,需要社會各界共識和市民支持。
他又表示,要取締不合標準劏房,訂立的標準要合理,既不能太低,亦不能太高,為尋求全香港有多少不符標準劏房單位,可能需要進行凍結登記,令當局有效阻止這類劏房出現。
黃偉綸表示對未達標劏房,推出措施時會安排過渡時間,例如容許讓業主改動以符合標準,或待住客完結租約後才作取締。當局現有不同工作保護劏房戶權利,例如租務管制方面已有成果。
另外針對《施政報告》提出明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包括簡化檢控程序、加強罰則及降低檢控門檻,以針對僭建等行為。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按現時法例屋宇署若發現僭建物時會發出清拆令,若業主不遵從會被檢控,最高罰則為20萬元,她強調會考慮提高罰則。
對於業主遵從清拆令拆除建僭建物之後,是否代表可以免除刑責,甯漢豪表示未必,並表示目前正研究賦予屋宇署更大權力,若發現有房屋出現僭建,已可以提出檢控。她又稱,過往有業主會以上手業主僭建、無人提醒等理由作藉口逃避責任,對此政府亦會研究修例應對。
被問及近期暴雨揭發紅山半島多宗僭建個案問題,甯漢豪表示,紅山半島臨海80多幢獨立屋屬較高風險,若有地庫僭建的確會影響斜坡,造成人身安全等問題,故會優先處理。她又說,現時巡邏工作以風險為先作考慮,不會等舉報,都有主動巡查,強調當局會考慮如何運用資源加大巡邏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