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2023》提及,要在2024年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今日(27日)記者會表示,現正全力研究立法方案,以確保方案可面對過去、現在及將來的風險及威脅,將會就立法適時進行公眾諮詢,務求明年內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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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及23條立法是否以2024年為最後期限,有沒有預計諮詢期的時間,會否預留充分時間以便市民討論及消化,鄧炳強未回應具體諮詢時間,但強調當局會於2024年內處理好立法工作,並進行多元化諮詢,亦會做好解說工作,防止有市民誤會或刻意歪曲,他強調23條立法只針對危害國安份子,相信一般市民不會叛國做間諜。
被問及考慮23條的罰則會否較早前更廣、內容更辣,鄧炳強表示,因為所面對的風險不同,當年23條立法會與現在的條文有所不同,現時立法是希望能夠面對過去、目前及將來可預計風險,亦會參考中國、外國的法例(包括近期英國所立國家安全條例)。
至於具體由哪個部門執法,以及會否擔心移民潮及外資切割情況惡化時,鄧炳強表示會由本港執法機構負責執法。他強調每個文明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條例,美國有超過20多條,英國亦有加強國家安全條例,任何地方要確保國家安全,才有穩定社會,令社會發展。
本台記者問及23條立法後,會否對國安法現時罪行有新的規範及量刑、以及如何定義竊取國家機密量刑時,鄧炳強表示,有部分《國安法》罪行類別與23條觸及,但現行法例罪類並不足以針對之前發生事情、及將來面對的風險,因此需要檢視相關法例,希望能夠加強及有效面對風險。針對國家機密定義,鄧炳強說要參考外國法例定義、中國法例定義及香港實際情況,強調23條立法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並非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例如老百姓及營商人士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