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到立法規管眾籌活動,據傳媒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放風」指,現時一般眾籌、集體投資均受不同法例規管,政府立法方向是統一規管,提供合理保障,並加強透明度和問責性,今年稍後諮詢公眾,為期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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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香港01》報道指,政府立法方向包括要求發起眾籌者公開眾籌用途目的、金額比例;提供可查核的收款方式及收款人等;至於匿名捐款會否受限制,消息人士稱立法目的主要規管發起眾籌者,並非捐款人。
其中《香港01》報道指,政府立法方向包括要求發起眾籌者公開眾籌用途目的、金額比例;提供可查核的收款方式及收款人等;至於匿名捐款會否受限制,消息人士稱立法目的主要規管發起眾籌者,並非捐款人。
而日後會否限制眾籌打官司,消息人士則指視乎活動有否違法風險,例如包攬訴訟等,本身已屬違法。
政府早前抽起《基本法》23條立法議程,不過《施政報告》亦提到將推進23條立法準備工作,並立法提升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完成處理虛假訊息的顧問研究作政策考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