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7歲的大專生涉於2017年在高登討論區,發表一則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的貼文,文中提及製造硝酸甘油的材料及10個步驟。他早前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14日)被判監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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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陳振銘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製造爆炸品硝酸甘油。控方開案陳詞指,他於案發當日在高登討論區發佈貼文,標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內容講述製作硝酸甘油的步驟。同日晚上,一名邱姓男子瀏覽高登討論區時,看見上述貼文後報警。
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曾發佈涉案帖文,指內容是後網上搜尋所得,案發當日被告心情不佳,並聲稱「轟炸解防軍軍營」只是遊戲情節,惟被告指自已忘記遊戲名字。
辨方提交的專家報告顯示被告有自戀型人格障礙及妄想症,暫委法官鄭紀航認為,貼文清楚列出製作炸藥的用料和步驟,一旦成功製作可導致嚴重傷亡,加上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智力和心理正常,相信被告犯案時經過深思熟慮,其心理狀況不構成減刑因素。考慮到控方不必要地延誤起訴,以及被告同意案情節省法庭時間,遂減刑6個月,判囚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