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尖沙嘴江湖血案,屬黑幫幫派新義安的「泰龍」在九龍香格里拉酒店外被伏擊,先後被車撞及追斬致死。另一幫派和勝和江湖人物、54歲「紋身忠」梁國忠,於案發後11年投案,今日(15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陪審團退庭商議近2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張慧玲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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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09年8月4日,被告連同多人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當中包括已在2011年受審、被判以終身監禁的勞展宏、李鎮江、李蘊剛。而被告與死者早在2006年曾結怨,死者「泰龍」當時在尖沙嘴酒吧玩樂期間,曾因爭執引發打鬥,「泰龍」一度以酒瓶襲擊被告頭部致流血,控方懷疑被告因此在事隔3年後,向死者尋仇。
張慧玲引導陪審團時指,裁定謀殺罪成與否,須考慮被告襲擊計劃是否具有「殺害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意圖,如認為被告有參與施襲,惟不肯定其意圖,則可考慮裁定為誤殺罪。4男3女陪審團最終經退庭商議2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
張慧玲判刑時指,本案中被告犯案動機雖未明,惟「泰龍」在手無寸鐵的情況下被襲致死,為社會所不能容忍,認為只有判刑此選項,遂判以被告終身監禁。
涉同一案件的勞展宏、李鎮江、李蘊剛,在2011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同被判以終身監禁;另外,涉案人莊輝成誤殺罪成,判囚6年;楊文廷則被裁定謀殺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2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