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父母帶新生嬰兒會內地,需要申請赴內地的出入境臨時證件,辦理時間一般至少5個工作天。民建聯主席陳克勤今日(10月30日)引述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回覆表示,日後本港新生嬰兒經4個指定口岸入境內地,可即場申領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證,有效期3個月。不過新措施推出日期仍有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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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克勤表示,日後經羅湖、皇崗、蛇口、深圳國際機場口岸(包括福永碼頭)共4個指定口岸入境的新生嬰兒父母,攜同嬰兒及其身份和出生證明、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可即場辦理一次性出入境有效通行證,可即時領取,在有效期3個月內出入境一次。
陳續指,辦理的新生嬰兒沒有最低年齡限制,出入境一次後,可循現行機制向中旅社申請證件。他又認為目前澳門新生嬰兒赴內地通行證可以即日審批,認為新措施是與內地看齊,強調會繼續爭取將新安排擴展到深圳灣口岸及港珠澳大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