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27日)公佈,中、小學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要求的優化措施。由新學年2024/25學年起,原定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及口試,將由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及「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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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表示,因應業界及持份者的關注、教育的最新發展、學生的學習需要及學校人力資源調配的需要等,決定檢視政策安排,並制定優化措施。而隨着新措施推行,原本由教育局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合辦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及口試,將在新學年起停辦,而由教育局舉行的「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則維持。不過,已持有關語文能力評核學歷、且「課堂語言運用」成績達要求的教師,其資歷可繼續獲認可。
據教育局通函指,英文科教師須在IELTS整體評級中,達到7.5級或以上,同一成績單中的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亦均須達到不低於7級;而普通話科教師則須在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中,獲得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
局方指,語文能力要求政策自2000年實施,旨在確保所有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達到最基本的語文能力要求,從而提高教育質素。局方又表示,政策推行至今已逾20年,可見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的整體語文能力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