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歲前救護員1月在將軍澳彩明街的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署理主任裁判鄭紀航考慮到被告認罪及無案底,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今(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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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家瑋,控罪指他於2023年1月20日,在將軍澳彩明街1號連接彩明商場與健明邨平台的扶手電梯,拍攝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而若非遭拍攝,該部位不是可以讓人看到,及被告是為了性目的而作出上述行為,而不理會是否得到該女子同意。警誡下,被告承認自己「衰咸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