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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理大案︱19人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還押至12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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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理大案︱19人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還押至12月判刑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大批示威者在11月佔據理工大學,其後被警方包圍。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希望分散警力助理大內人士逃出。其間,有19人在尖東一帶被捕,並被控「非法集結」。案件今日(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裁決,暫委法官嚴舜儀裁定19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還押懲教看管至下月8日及9日判刑。當中第一及第四被告需待法庭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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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20名被告包括19歲學生吳肇韜、23歲道具製作員何兆川、22歲陳思晨、18歲學生高敬希、20歲學生曾曉琳、37歲陳綺敏、21歲學生王穎彤、22歲售貨員許巧靜、24歲電視製作人洪妙賢、43歲清潔工人陳東城、24歲社工鄧耀雄、52歲廚師鄭肇其、36歲地政總署測量員施雄國、30歲文員鄭瑞琪、20歲學生陳正雯、28歲蔡蒨盈、27歲文員程曉君、28歲項目幹事鍾靜純、27歲活動幹事江麗華及27歲劉頌祈。
其中19名被告均不承認控罪;曾曉琳在開審前認罪,已被判囚9個月2星期。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嘴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19名被告指,當時因八卦、買早餐等原因路過現場。
嚴舜儀認為,被告必然知道案發位置正發生非法集結,他們選擇逗留現場,並加入示威人群以壯大聲勢,裁定他們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855/2020、DCCC 475/2021、DCCC 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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