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4日)刊憲,將俗稱「太空油」的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即日起生效,販運及非法製造者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非法管有和服用它們者亦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禁毒專員李基舜認為,刊憲可加強對打擊「太空油毒品」的阻嚇力,但有關注團體相信難以徹底杜絕太空油,呼籲政府全方位加強相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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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府列為毒品的除了依托咪酯,亦包括美托咪酯、丙帕酯和異丙帕酯。李基舜解釋,過往政府化驗「太空油毒品」時曾化驗出這3種類似物,因此一次過將它們列入修訂令管制品,避免毒販藉機將它們加入「太空油毒品」並向年輕人推銷。由於依托咪酯是麻醉藥物,他表示當局需與醫管局及衛生署商討、理順醫院使用的流程,故需時處理;又續稱3種類似物亦有麻醉作用,以往曾有獸醫使用,但現已不常用,當局諮詢獸醫專業意見後,發現影響微乎其微。
他強調刊憲後賦權執法機構獲更大權力,相信可令公眾意識到不能接觸它們,以及相關的刑責及法律責任,對有好奇心打算嘗試的年輕人會有很強的警惕作用。對於會否令太空油地下化,李基舜直言不用擔心,因為吸食毒品一向較為隱蔽,當局會加強求助熱線服務,鼓勵吸食者主動求助,社福機構也會主動找出隱藏吸食者。 此外,警方上月已有2萬個前線警員接受「太空油毒品」快速測試訓練,且利用試紙拘捕了5人,他形容可令「太空油毒品」無所遁形。
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總幹事伍家順表示,太空油已在香港流行超過兩年,如何購買和吸食等相關資訊已遍佈年青人圈子,雖然同意立法打擊以加強阻嚇作用,但認為最終難以徹底杜絕,例如「K仔」氯胺酮仍有很多年輕人吸食。他建議當局引入三層預防機制,針對高危青少年的家長、教師和同學,有吸食電子煙及朋黨行為的高危青少年,以及正在吸食太空油的年青人,進行不同程度介入,並提供資源協助家長及教師認清太空油的禍害。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梁兆騏坦言,近期接獲的吸食太空油個案數字有緩和趨勢,惟青少年多傾向在隱蔽的娛樂場所吸食太空油,例如自己住所或朋友住所,相信吸食太空油會隱蔽化,令社工更難介入,故未來他們將主動前往青少年常見的聚集地方、高危娛樂場所等,接觸有需要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