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禁制令申請將於7月21日上午10時30分由法庭審理。港府表示,提出抗辯的人士可於6月21日或之前於辦公時間內,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個人資料和繳付所需行政費用,再於收悉有關文件後的七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郵寄至律政中心。
律政司提出的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傳播《願榮光歸香港》或與其類似的改編版本,包括歌詞及旋律。當局亦於傳票中,舉例列出32條不同版本《願榮光歸香港》的YouTube連結,其中部份已被刪除,包括「《願榮光歸香港 x 肥媽有話兒》大戲版」。
#政府 #禁制令 #願榮光歸香港
#政府 #禁制令 #願榮光歸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