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前財務秘書,去年涉訛稱獲學生會批准,兩度提取共80萬元「舉辦活動」,將當中60萬轉入其證券投資戶口,學生會暫代主席向學生會職員查詢後揭發事件,前財務秘書被捕。被告原不認罪,今(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改為承認兩項盜竊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和處理還款,被告須還柙候判。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現年24歲被告姚希縉,為浸大畢業生,被控2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2月20日與5月2日期間,在香港盜竊一項據法權產,即共80萬元的債項,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在2個帳戶欠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而上述財產為浸大學生會所有。
案情指,浸大學生會持有兩個恒生銀行戶口,須由主席、副主席及財務秘書其中兩人簽署方可開出支票。被告自2022年7月起出任財務秘書,相關委員會成員於2023年5月8日請辭,及後由林姓控方證人暫代主席。惟林在核數時發現有兩筆可疑支票,涉款80萬元,並在學生會莊姓行政助理查詢後,發現被告曾向莊就兩筆開支作出虛假陳述。被告分別於2023年2月及4月,向行政助理訛稱獲學生會批准,提取30萬元及50萬元舉辦活動,獲開出支票。莊遂向涉事學生會主席及副主席查詢,兩人均稱不知情。警方7月5日接報,翌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被告將當中60萬元轉至其「富途證券」的投資戶口。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退休,母親確診乳癌,被告曾申請貸款幫補母親醫療開支,惟因學生身份被拒。辯方又指被告已反省,並願意賠償全數80萬元。被告將大部份款項轉入個人證券戶口,現時有51萬元餘款,需時提取現金。
案件編號:KCCC 1778/2023
#浸大學生會 #前財務秘書 #上莊落格 #穿櫃桶底 #挪用公款 #涉款80萬 #挪用作投資 #富途戶口 #認盜竊罪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