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2019年在一段影片中,指控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為721事件幕後主謀,遭對方入稟法庭控告民事誹謗。何君堯欲申請將案件交由陪審團審理,卻遲於法庭指定期限提交文件,法官歐陽桂如今日(17日)頒下判辭,指雖然此案原則上適合設陪審團,但何君堯沒有合理理由下逾期提出,決定駁回其申請,何君堯亦須向林卓廷支付15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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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桂如指,現時誹謗案件傾向不設陪審團,而且聆案官早已下達「限時履行指明事項令(unless order)」,何君堯須在2022年2月25日前提交設陪審團的申請,但他在限期前仍未提交。
同年5月16日,何君堯曾要求法庭延長申請限期並下令設陪審團,因為法庭於2022年3月批准他在另一宗控告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誹謗的案件中設陪審團,他表示經索取法律意見及深思熟慮,決定待該案有結果後,才向法庭就本案提交申請。他指是為節省提出不必要申請的成本,並非故意違反命令。
歐陽桂如斥何君堯聲稱為節省訟費而遲交申請,卻沒知會法庭及林卓廷;即使另一宗案件有設陪審團,但兩案涉及細節及重點不同,不代表本案同樣會設陪審團。至於何君堯另指法庭因COVID-19疫情而有限度運作,歐陽桂如指法庭所給予的限期是在疫情爆發前。基於何君堯沒有良好理據解釋去說服法庭,決定駁回其申請。
2019年7月21日,大批白衣人於西鐵元朗站手持武器追打市民,及後又與反修例運動示威者發生衝突。何君堯同年10月22日在社交媒體發佈一段影片,指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為幕後主謀,聲稱林指使示威者進入元朗引起事端。林卓廷遂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何君堯誹謗,要求他賠償及不得再發佈涉案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