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日(24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書中,有關三月時曾提及「持續進修基金」所有培訓機構必須遵守《港區國安法》,會上他再修訂覆文,表示如發現培訓機構涉嫌在宣傳基金課程時,以移民或任何偏離基金宗旨的目的作招徠,當局會要求收回課程及停止宣傳,嚴重違規的會向培訓機構發出警告信、譴責或取消課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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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基在立法會大會表示,有關方面已採取多項措施改善「持續進修基金」運作,例如下月(6月)開始會發信要求所有培訓機構在條款和指引加入維護「國家安全」的要求,培訓機構的負責人及課程總監須加強指導、監督和管理教學內容,並就維護「國家安全」簽確認書,要求基金課程的新登記及續期培訓機構一併簽署聲明,確認所有課程安排符合及遵守《香港國安法》的要求。
在去年的審計報告中,列明有培訓機構以「移民鋪路」作招徠吸引學生報讀課程,包括因移民潮而進修的理髮及水電工程等謀生技能課程。陳國基在會上回應指,如發現培訓機構涉嫌在宣傳基金課程時,以移民或任何偏離基金宗旨的意途作招徠,當局會要求培訓機構收回課程,以及停止相關宣傳。如違規情況嚴重,會向違規培訓機構發出警告信、譴責或取消課程登記。陳國基強調已經加強審查網上基金課程的宣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