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個案,以及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積極性,若物管公司保安在平日巡查時,留意到有濫用公屋情況及違規行為,之後舉報如成功令房署收回單位的話,便可以「加分」,對物管公司日後競投房委會管理合約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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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佩出席一項活動時表示,屋邨管理扣分制早前已經收緊,在打擊濫用方面,為鼓勵物管公司和員工,在房署每月定期評核時有更好的工作表現。若物管公司日常在屋邨巡邏時,發現包括有否濫用等違規情況,並向房署反映,此舉協助房署更有效執行扣分制,均可以「加分」。
羅淑佩續指對物管公司日後競投房委會管理合約有幫助,目標更令物管公司具積極性,同當局合作打擊公屋違規行為,完善屋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