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懲教署時任懲教助理在2020年至2023年期間,涉嫌隱瞞個人債務,在3年內先後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3間財務機構,合共向他批出逾150萬元貸款,目前仍未還清最少逾35萬元貸款,周三(12日)被廉署起訴。他被控17項欺詐罪,目前獲准保釋,周五(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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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49歲被告文偉傑,曾任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他在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駐守東頭懲教所期間,先後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多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並涉嫌在申請其中17筆貸款時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已在申請表上披露所有債務,而申請表上提供的所有資料均屬真實、正確及完整。
廉署表示,被告意圖藉上述方式,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批出一筆9.4萬元的貸款,以及詐騙該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另外16筆價值介乎5萬元至逾14萬元的貸款,合計逾142萬元;惟他申請該17筆貸款時,均沒有披露他有尚未清還的貸款,廉署稱如被告披露所有債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有關財務機構將不會向他批出貸款。此外,被告至今仍未還清最少35萬元貸款。
廉署重申,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公務員維持廉潔奉公因此至為重要,故署方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協助公務員提升誠信,又提醒公務員注意審慎理財,維護廉潔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