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發佈《願榮光歸香港》,法官陳嘉信在庭上質疑在法律上,如何送達禁制令通知予相關答辯人,因為根據傳媒報道,禁制令會在全球通行。律政司代表律師表示,目標答辯人包括在禁制令生效前已發佈,或準備發佈《願榮光》的人士。陳嘉信其後表示,案件未必由他再跟進,有關問題可待日後在法庭上處理,批准將案件押至7月2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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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代的表律師指,在禁制令生效後,任何發佈或準備發佈《願榮光》的人都會被捕,而政府會在政府、律政司及警方等3個網站上發公告,並會在灣仔警方報案室外,貼出相關二維碼供有關人到上址了解情況。
陳嘉信問可否在本地,選中、英各一份報章作報道,律政司認為,此舉會令成本增加而效果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