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他早前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並獲高院批准,惟律政司屢次提出上訴,終院今拒絕其上訴許可。
行政長官李家超傍晚見記者時表示,現時沒有有效方法能確保任何海外律師不受任何勢力施壓,或保證他們不會洩露案件機密,故將就事件向人大常委會建議釋法。
他強調,今次決定並非針對律師的國籍,而是現行未有任何制度能防止潛在風險,重申釋法安排不會延伸至香港的外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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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被質疑阻聘律師屬違反人權,李家超則說,被告人能選擇律師的權利是指可以從「香港擁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中挑選律師,但其中並不包括沒有上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故釋法決定符合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