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違反《國安法》下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智英另外被控2項指他串謀陳樟華、Mark Simon、李宇軒等人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高等法院上月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辯,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今日(9日)頒下判辭,律政司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黎智英可繼續聘請Tim Owen為其抗辯,律政司須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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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辭指,本案審訊中會處理到的法律爭議對公眾非常重要,並會影響到《港區國安法》於法理學及煽動罪行的發展。判辭續指,公眾對審訊公平的觀感尤其重要,上訴庭認為應採取一個靈活和合情理的方式處理以保障公眾利益,因此駁回上訴,續准律政司聘用Tim Owen代表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