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子遷被「私了」案,3名男子涉嫌圍毆1名律師,承認暴動、蓄意傷人等罪,早前被判囚19至34個月,惟上訴庭認為判刑過輕,加刑至37至6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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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2020年,律師陳子遷於銅鑼灣譴責示威人士,其後被圍毆,3名在現場的男子,被控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等罪,去年被判囚19至34個月。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申請覆核刑期。
上訴庭昨日(18日)開庭處理,律政司質疑原審法官鄧少雄淡化3人的行為,原審量刑起點明顯不足。上訴庭經考慮後撤銷因良好品格及重犯機會低、獲額外扣減的刑期,加刑至37至61個月,半年內下書面判決理由。
3名被告被控有意圖傷人罪,被告唐健帮另被控暴動罪,由原審被判入獄34個月,現加刑至61個月;被告譽韋崙及鄭學洺分別被判25及19個月,現加刑至42及3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