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日)凌晨一架私家車喺新田公路往元朗方向冒煙起火,幸司機即跳車逃生,無人受傷,消防到場快速將火救熄。
有司機途經事發地點,立即拍下震撼一幕,並放上網分享。根據片中對話內容,估計車內至少有3人,拍片者疑為後座男。然而,網民重點唔係擺喺燒車意外上,反而留意拍片者嘅車頭中間位置有大屏幕,正在播放張柏芝嘅MV《星願》,網民質疑「點解可以播住片行」、「行車時播放電影以是犯罪!」、「又將自己犯法野擺上網」。
提提大家,車內電視屏幕的安裝必須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條 –「視象顯示器」及第5條 –「構造及保養」內列明的準則。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 121 條,任何人若安裝或使用違法的電視屏幕最高可被罰款$10000 及監禁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