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彭博通訊社昨日(20日)報道,由亞馬遜、Google母企Alphabet、facebook母企Meta組成的美國「亞洲互聯網聯盟」(AIC)憂慮,香港早前提出的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立法,將損害企業誠信。特區政府昨晚(20日)發稿,表示反對彭博社對部分機構建議書的報道,形容屬偏頗和斷章取義,強調立法框架不涉個人資料和業務內容,且稱接獲的53份意見書中,有52份支持立法並提出正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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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在報道中,稱AIC憂慮立法建議賦予港府過於廣泛的權力(overly broad powers),將損害網絡供應商的誠信,並打擊外界對香港數碼產業的信心。報道提到AIC、香港美國商會和香港總商會都就立法提交意見書,當中有2個組織表示當局建議的權力屬前所未見,恐讓政府有權連接企業的電腦系統。
香港美國商會本月1日去信保安局,為新法例提出5點意見,期望立法只涵蓋關鍵基礎設施,保安局設立的專責辦公室亦應只擁有特定權力,並要求新規例不得讓政府連接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或在系統上安裝程式,稱這有可能對科技投資構成寒蟬效應,並減低外界對在港經營的科企之信任。
特區政府晚上9時多發聲明,表示反對彭博社的偏頗報道、斷章取義,表示早前就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的建議立法框架在諮詢期內,接獲53份意見書,當中52份支持立法並提出正面建議,包括來自AIC、香港美國商會和香港總商會。
聲明重申建議立法框架只涉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關鍵電腦系統,不涉及個人資料和業務內容,在新制度下只有個別機構會被指明為營運者,考慮因素包括其系統受破壞、喪失能功或數據洩漏時對香港必要服務造成的影響;對資訊科技的依賴程度;所控制數據的重要性,以及對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程度。港府強調擬議條例不具域外效力,亦會給予營運者合理時間準備,而在關鍵電腦系統連接設備或安裝程式前,當局亦需向裁判官申請手令。
強調一般市民不受影響
保安局上月提出成立《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稱關鍵基礎設施的運作目前日益依賴互聯網、電腦系統、通訊基建和智能設備等,令其系統更易受網絡攻擊,嚴重危害社會經濟、民生、公共安全以至國家安全。
局方在文件上表示,建議新條例規管能源、資訊科技、銀行和金融服務、陸上交通、航空交通、海運、醫療保健、通訊與廣播合共8個界別的關鍵基礎設施服務提供者,以及大型體育及表演場地、科研園區等基礎設施,要求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向當局專責辦公室,報告「關鍵電腦系統」的重大變化、提交電腦系統安全管理計劃、通報系統保安事故等。當局強調絕大部分受規管的是具規模的大機構,「中小企及一般市民均不受影響」,建議中的專責辦公室則隸屬保安局,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專員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