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一名27歲男子在網絡平台發佈一條短片,為東京奧運花劍個人賽金牌得主張家朗的領獎片段,配上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他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被告無悔意,行為不尊重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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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7歲被告在2021年7月把片段配上《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發布至網上平台YouTube,及在同月公開及故意玷污侮辱區旗。被告在公開影片後數天,將權限設為私人瀏覽。截至去年7月,影片共累積9萬多人次觀看。被告遭控「侮辱國歌」及「侮辱區旗」的交替罪,他早前否認控罪。
被告曾辯稱不了解歌曲意義,法官就表示,被告在2019年開始為政黨工作並曾參與集會,這解釋不具說服力,認為沒有「真正悔意」。 她又指出雖然影片之後被設為私人權限,但在公開時已有多人觀看及留言,並有提及港獨,認為是鼓吹他人損害國家尊嚴,須判具阻嚇性刑罰,故判處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