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下周三(28日)結束,立法會周三(21日)再舉行前廳交流會,討論相關議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會後見傳媒,指在不久將來完成諮詢後便推出法案,預期港府需防範的人,即外部勢力或「走咗佬」的香港人,大部分都是通緝犯,仍然在外國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他指這些想危害香港的人,會有更多的抹黑工作,明知是不對的事,還刻意作誤導或假的傳聞,反駁隊會繼續向市民講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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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相信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又希望市民能夠認清事實真相,23條立法只是針對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亦是保護市民、保障生意人。他又指留意到市民比較關注3個重點。第一是煽動意圖罪,他重申不會批評一下政府就等同犯法,他指這是現時已有的法例,主要是針對煽動、挑撥性的言語,若是基於事實、對政府的正當批評,是不會違法,甚至歡迎給予意見。
第二,國家秘密方面,他重申涉及三大要素,包括在沒有合理權限下透露、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與表列7個範圍,或涉及中央或特區政府的重要決策、政治及社會發展和國防等範疇,亦必須包含有意圖才有機會違法。他強調市民一般做研究或分析得出的結果是不會違法。
第三是境外干預罪,他指亦有三大要素,包括配合境外勢力、明知而作出關鍵失實陳述、以暴力或違法或脅迫方式等不當行為來達到干預效果,包括影響選舉、立法會和法庭運作,同樣加上有意圖才有機會違法。他表示一般與外國團體進行交流活動,絕對不會誤墮法網。
至於研究提高煽動意圖罪的罰則,鄧炳強主動提及「羊村案」,指法庭說得很清楚,用誤導性文宣令市民不相信、甚至憎恨政府,有機會令社會混亂、甚至推翻政府,是非常嚴重情況。目前法例刑期未必足夠,必須要檢視,要有足夠刑期反映這些罪行對國家安全的影響。鄧炳強又稱在會上與約60名出席的議員解釋情況後,議員已充分理解,亦會轉告市民。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經過是次澄清後,對於竊取國家機密罪有更清晰了解,知道不只是非法披露,而是必須具意圖影響國家安全才構成罪行。他認為門檻高,可以接受,亦不太影響日後服務社會和讓公眾有知情權。
立法會議員吳秋北認為應參考《港區國安法》設立機制將案件送往內地審訊,他考慮到若遇上港府未能處理的案件,或同樣需由國家出手處理。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抹黑23條立法的組織危言聳聽,阻撓和打擊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做法可恥,支持政府譴責相關組織。
被問到目前草擬法案的進度,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相關司局同事每日馬不停蹄、密鑼緊鼓進行,務求盡快交立法會。在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每天都有處理。他又呼籲市民把握機會,在諮詢期完結前向政府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