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立法昨日(30日)開始公眾諮詢,引起不少討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31日)就立法諮詢見記者,表示日內已進行3場解說會,向人大政協、新聞及金融界別講解。鄧炳強作為應變反駁隊隊長,當場「反駁」2點近日坊間流傳爭議,重申不會因此法將疑犯送內地受審,亦須「三連中」符無合法權下披露、可能危害國安等方有機會觸法。
不過,被問及是否有邀請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作諮詢,鄧炳強就指只會找有代表性、認受性的團體,惟認為記協是「覺得任何人都是記者」。他又重提,2020年一名13歲學生記者採訪一事,認為記協未有足夠認受性,故未獲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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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諮詢昨日展開,而今日已舉行3場解說會,會見不同界別人士,包括人大政協、新聞及金融。張國鈞表示,日後會繼續接觸不同界別人士,亦會與外國領事館代表等會面,做好解說工作。
張國鈞表示,留意到坊間有不少疑慮,如23條加入多項罪行是否更易入罪。他表示,絕對不會因此而降低入罪門檻,強調立法是為了全面落實23條、《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等,並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盡早完成立法是明文定的法律責任。他指,門檻不會改變,而控方仍必須提出犯罪證據及證明犯罪意圖,只是針對明知故犯人士,一般市民不用擔心誤墮法網。
至於為何諮詢文件中沒有建議刑罰,張國鈞表示今次諮詢,是就建議立法範圍給意見,完成後會交草案予立法會,相信在立法過程中有足夠時間,讓市民表達及理解刑罰。
而作為應變反駁隊隊長,鄧炳強就指「要反駁一個謠傳先」,並列出2個假設。他指,有人擔心會因在內地犯法、或被內地懷疑犯法,而須被送回內地受審。他指說法荒謬,強調「本地法本地處理」,即在港犯任何法,均會在本地處理。
另外,「豁免重大公眾利益」近日引起不少討論。被問及揭發醜聞、吹哨者等是否可成抗辯理由,鄧炳強指不會有某人因「特別專業及職業」而可在法律之上、不守法,而是否豁免仍有待諮詢完成後收集意見,不過認為當中所指的必然是「很高的公眾利益」,而不是單以個人好奇心便可獲豁免,因此預料即使有豁免,仍須高門檻。
他亦提及,現時羈押期一般為48小時,惟因為國家安全文件複雜,很多時會用隱密方式,或涉及外國勢力,因此認為之後有檢討空間。
至於未有邀請記協作諮詢,鄧炳強重提2020年一名13歲學生記者採訪一事。他認為連一個13歲、會說粗口及用鏡頭影執勤女警員的人,記協都會認其為記者,指記協是「覺得任何人都是記者」,因此記協未有足夠認受性。
當時為2020年5月尖沙嘴海港城中一個「和你Sing」活動,2名「深學媒體」學生記者在現場進行採訪直播,期間被防暴警員截查,引起大眾討論。當時該名13歲學生記者被警員斥為「暴徒」,並將2人帶回警署。不過,當時該學生所持的並非記協所派記者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