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持續,繼昨日(19日)一連批評前港督彭定康、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人,保安局局長、應變反駁隊隊長鄧炳強今日(20日)再點名反駁組織「香港監察」。他批評「香港監察」早前聯同其他組織發表的聯署聲明,內容是抹黑、無中生有。他又提及,聲明內容要求制裁處理立法工作的官員,指「我唔怕你哋制裁,我本身都被人制裁緊」,斥責制裁行動只是以「黑社會方式」恫嚇官員。
鄧炳強今日偕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等人,出席工聯會23條立法諮詢會。他在會後見傳媒時表示,留意到「香港監察」聯同其他80多個「反中亂港」的組織發表聯署聲明。他指該組織早在2019年「黑暴」開始,已不停要求外國制裁中央政府和港府官員;而其贊助人中有不少「反華政客」,例如彭定康;又指其顧問包括一些「走咗佬」的逃犯,如許智峯、前本土民主前線召開人黃台仰。
對於聯署聲明內容,鄧炳強形容是抹黑、無中生有、錯誤及誤導。他引述聲明所指,23條煽動意圖罪,或「刑事化」批評政府的意見,並否認有關說法。他重申煽動意圖罪僅針對挑撥行為,而一些「基於事實、正當」的批評則不會違法。
聲明中亦要求制裁處理23條立法的官員,他指出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全世界都擁有,並不是只有香港立法。他強調自己不怕被制裁,因為本身亦已正被人制裁,又指「你愈制裁我們,愈顯得我們做的是正確」,指紅織是以黑社會方式恫嚇官員。
至於聲明中亦指出,改善法庭程序的措施會影響公平審訊。他又反對說法,指此做法對日後調查反而更為公平及更能保護國安。針對扣留疑犯時間是否可超過48小時,他舉例指,英國最長的為14天,而新加坡則為2年,重申做法只是對國安法執行時發現的短板,提出建議。
被問及在立法後,如再有組織作同類聯署聲明是否違法,鄧炳強就表示,須視乎實際上的行動。惟他指出,不論行為是否違法,此等行為誤導及恫嚇市民,而他作為反駁隊隊長,有必要出面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