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今日(23日)落案起訴一名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時任經理,指他涉嫌欺詐三名下屬清潔工人,訛稱公司計算薪金錯誤,要求他們交出兩年間「薪金差額」逾38,000元。被告獲准保釋,星期四(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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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偉康,50歲、案發時是「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合約經理 ,被控三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廉署指被告案發時負責監督公司西貢區的外判管工及清潔工人,並處理相關招聘及僱傭合約事宜。案情指他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間,涉嫌在未獲公司授權下向三名清潔工人訛稱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請他們,意圖詐騙並誘使3人歸還38,000元薪金。
廉署調查發現該3名工人為獲耀發招聘的全職員工,理應獲較高薪金。廉署指被告疑向3人訛稱他們只以日薪420元或450元獲聘為散工,並且沒有將從3人騙取的薪金退還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