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休班女警去年10月22日帶酒氣出現在大學站,由警方陪同到中大醫院檢查,她突然情緒激動,將自己反鎖在病房。警方經諮詢法律意見後,已票控被告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案件今日(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沒有法律代表應訊,她否認控罪,又指想盡快復職,望盡快開審,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5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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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她被控於2023年10月22日,在中文大學醫院7樓,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告在庭上質疑病房有門禁,所以爭議事發地點並非公眾地方。裁判官認為本案簡單,關注控方是否需要全部九名證人出庭作供。控方解釋指因護士和警員等證人先後到場, 而被告曾與警方拉扯。
警方當日約凌晨4時接獲報案,指在大學站附近發現一名有酒氣的女子。警方到場後陪同她到中文大學醫院進行檢查,其間她突然情緒激動,將自己反鎖在病房,警方以「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將她拘捕,之後她報稱不適,清醒轉送至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據傳媒報道,53歲被告葉文儀駐守元朗警區。
案件編號:STS 135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