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古思堯早前被指在荔枝角工業大廈住處外擺雜物,被票控違反消防規例。而古思堯則反指,消防處在其住院期間,擅自搬走其財物,10月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追討5萬9千元損失。案件今日(7日)在西九龍法院進行聆訊,並押後至明年4月24日再提訊。
是次案件申索人為古思堯,被告人則為香港消防處。古思堯指,消防處在今年4月巡查永盛工業大廈時,聯同管理處通知他需要清理放在後樓梯位置的物品。古思堯表示,自己為腸癌康復者,於6月時曾因人造排便口出血而入院,惟消防處則在其住院期間,突然派人搬走所有物品,且未有在此前通知他或朋友雷玉蓮,認為消防處的「行政失當」,導致他損失價值5萬元工具及9千元現金。
古思堯入稟時表示,自己已居住於該單位20多年,並指自己作為社會運動抗爭者,會在該單位內製作行為藝術抗議品。
他另涉被消防處票控一案,並排期本月18日開審。他被指在住處外擺放雜物,阻塞逃生通道,被票控「阻塞逃生途徑」及「没有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案件編號:SCTC4258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