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26日)下午於尖沙嘴,採取執法行動,拘捕1名63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第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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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佈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推翻中央政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宣揚「台獨」、「港獨」主義及侮辱國旗和國歌。該被捕人士被扣留調查。
警方又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男子的住所及辦公室,並檢獲曾用作發佈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