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2日)表示,轄下各區小販事務隊明日(3日)起,會按實際情況和需要,陸續使用隨身攝錄機,以協助前線人員更有效履行職責,及保障他們和市民的安全。署方稱,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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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表示,各區小販管理主任職系人員7月內將陸續配備隨身攝錄機,在執行職務時按需要記錄現場情況,提升蒐證能力及精準度,以便為日後調查工作提供實用資料。
而在執行職務期間,署方指小販事務隊人員會將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情況下使用。人員如遇到突發、衝突及認為有需要攝錄時,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會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被攝錄人士,以保障市民和人員的安全,及減低工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