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發言人今日(29日)發文表示,所有在2019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的本地兒童,如從未曾獲派小一學位,可申請參加2025年9月入學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發言人強調,家長在填寫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居住地址時,必須填寫子女的真確居住地址。否則,其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會作廢,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亦有可能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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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向任何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選校不受校網限制。家長如欲申請某一所官立/資助小學的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可於9月19日至27日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epoa.edb.gov.hk)遞交申請。
如家長選擇遞交紙本申請表格,可由下星期一(9月2日)起,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或幼兒中心,或各區民政事務處及教育局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和學位分配組索取申請表等文件。家長可於9月23日至27日期間的學校辦公時間內將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有關證明文件遞交至該校。如家長未能親自遞交申請表,可以書面授權一名人士帶同上述文件代交至所申請的小學。
發言人提醒,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不可同時用紙本和電子方式作申請,否則其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家長若希望其子女入讀直資/國際學校,應自行向有關學校申請。凡已接受直資計劃小學小一學位的學童,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官立或資助小一學位。
如家長準備為子女申請小一入學統一派位,須在2025年1月17日或之前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或以紙本申請表向教育局遞交申請。家長可將填妥的紙本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交到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西座平台教育局小一入學學位分配組。
發言人提醒指,若遞交的申請涉及製造虛假文書或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的行為,根據刑事條例,一經定罪,分別可處監禁14年或可處監禁兩年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