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1日,將軍澳區內連接發生縱火案,於大約2小時內,分別有工地同多個單車停泊處起火。警方經過翻查閉路電視後,今日(6日)拘捕一名41歲姓吳男子,懷疑他縱火,現正扣留調查,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跟進。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案發當日凌晨約3時,有途人報案指,將軍澳海濱長廊近雍明苑的單車停泊處,有10多部單車起火。隨後的兩小時內,在海濱長廊單車徑、文曲里後巷、寶康路一處工地及灣畔徑均有物件起火。消防人員接報到場將火救熄,初步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有可疑,故列作縱火案處理。
當時有消息指,曾見到有人騎單車到處縱火,令到數個垃圾桶、10多部單車及手推車損毀,康文署的臨時辦公室亦被火勢波及。
警方強調,縱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最高可被判處終生監禁,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