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女護士去年與交往7年的男友分手後,到前男友家中收拾個人物品時,請前男友飲用混有安眠藥的檸檬茶,並趁對方暈眩時以生果刀刺向對方頸部,兩人糾纏時被告再自捅腹部。女護士早前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今日(9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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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被告身為護士明知安眠藥的效用,迷暈令對方無力反抗屬加刑因素,加上刺頸可以致命,被告應慶幸控方沒有以更嚴重的控罪提控。
周官認為兩人雖沒有註冊結婚,但被告顯然視事主為丈夫,理解被告因情斷深受傷害。被告稱帶刀赴事主家中本來自打算自殺,希望事主醒來時發現被告的遺體趟在身旁,無意傷害對方,惟當時發現事主已展開一段新戀情,被告深感被背叛才失去理智犯案。
周官不同意辯方沒預謀的說法,因為被告身為護可輕易取得安眠藥,再者憑被告的醫學知識水平,被告明知刺頸足以致命。周官認為判刑須具阻嚇力,重申暴力沒法解決問題,以6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其三分一刑期至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