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女督察涉嫌於荃灣AEON超市偷取價值786.2元食物,案件昨日(12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30歲被告吳詠恩自辯時不認罪,解釋因與丈夫分居及爭取兒子撫養權,壓力大,未留意部分貨品未有付款,法庭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26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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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詠恩案發時是一名警務督察,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懷疑在荃灣灣景廣場AEON偷竊2包藍莓、1包牛扒、1包新西蘭羊扒、1包新西蘭羊架、2包急凍蝦仁及1包魚柳,總值786.2元。
姓楊女便衣保安作供時稱,事發當日下午1時許,見到被告將生果、肉類及3支芥花籽油放進購物車後,走到擺放咖喱調味架後,將芥花籽油以外的物品放進環保袋,並將袋口打結,然後往結帳,但被告走到收銀處結帳時,只付3支芥花籽油的款項,便搭扶手電梯往如心廣場方向離開。女保安員尾隨至接近行人天橋位置,才上前表明身分。女督察即說「唉呀,一時唔記得畀錢」及「唔好意思,無為意,我即刻返去畀番錢」。
被告在庭上自辯稱,案發時正與丈夫分居,及正爭奪2歲兒子的撫養權,又稱在超市購物期間,一直與朋友用Whatsapp聊天,談及困擾的心事,並指當時面對不少壓力,包括即將面對工作上最後一次考試,若成功可晉升為高級督察。
最後法庭裁定「表證成立」,將案件押後至6月26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