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被指前年11月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各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23歲女文員承認控罪,今日(24日)在東區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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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包括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歲文員)及文劍偉(29歲運輸工人)。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伍承認控罪,另外4人不認罪需受審。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被告使用虛假程式令政府不能達致協助市民抗疫的目標,但考慮到她誤信傳聞,事後為入境處人員帶來不便感到抱歉,相信被告因一時愚昧而犯案,遂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認為已足夠反映控罪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