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學生涉於2020年於Facebook轉載一名警員的個人資料,違反法庭於2019年頒下的禁制令,被控告藐視法庭罪。女學生去年11月承認控罪,法官高浩文今(12日)判處被告入獄21天、緩刑12個月,另須支付律政司30,0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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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葉倩敏(20歲),她在無律師代表下自行陳詞。答辯人涉於2020年9月7日,於Facebook向警員及其家人「起底」,並留言「記住唔好share(分享)出去呀」,同時附上一個表情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