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早前接獲投訴,指奇妙電視於去年9月24日晚上11時在香港國際財經台播放的《晚間新聞》,錯誤播放同年8月6日的版本。通訊局調查後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奇妙電視發出嚴重警告,敦促其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的條文。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事緣一名公眾人士向通訊局投訴,指涉事一集《晚間新聞》錯誤重播8月6日的版本。奇妙電視向通訊局提交的陳述指,基於人為錯誤,其工作人員誤將8月6日版本重播,電視台已檢視其內部監控制度,加強措施以防止類似失誤再次發生。
通訊局考慮相關資料後表示,被投訴的節目新聞內容屬數星期前的過時新聞,播出時已不再準確,員工在節目播放期間沒有發現該明顯失誤,更遑論及時糾正有關情況,反映奇妙電視在監察其新聞節目的準確性方面嚴重疏忽,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有關報道準確、更正錯誤資料的規定,遂向奇妙電視發出嚴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