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警署調亂寄給報案人的信件,令報案人得知另一人的個人資料!Channel C接獲讀者X先生報料指,本月12日早上8時許,在天水圍天盛苑搭的士到天業路健康中心時,在車上遺失手機,同日早上循網上報案系統報失,之後一兩日收到天水圍警署寄給他的「遺失/被盜竊財物報告」信件,當時其母親收信後放在枱上,X先生至22日早上拆信時,才發現信件疑與另一報案人調亂,「一開封信,一睇嘅時候心諗,嘩,做嘢咁求其㗎,事事旦旦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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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X先生提供的信件可見,報告顯示另一人名和身份證號碼,X先生所遺失的是SAMSUNG S10+,但報告上的遺失項目為蘋果i Phone 11 Pro Max連黑色手機套,遺失物品的位置亦不同,報案編號則相差一個數位,報告上資料全與X先生無關。
X先生隨即致電天水圍警署,他形容「接電話嗰個人好緊張,仲話想即刻上我屋企拎番封信」,同日下午更致電他4次,相信是盡快取回信件,但X先生認為並不方便,故提出以郵寄方式,並於翌日(23日)早上以掛號信件方式,寄回天水圍警署,而他至前日(26日)終於收到其信件,郵戳日期為22日,即向警署反映寄錯信當日。
X先生認為事件「似乎處理嗰個警員有重大失誤」,他已循投訴警察課網頁的電子表格,投訴涉事警員,「好明顯佢入信封時將我嗰封同人哋嗰封調轉咗,我嗰封應該寄咗俾第二個人喇!」至前日(26日)他接獲投訴警察課警長電話,對方稱初步了解投訴個案後,形容「事態嚴重」,認為「有圖有真相」、「證據確鑿」、「表面證供成立」,會嚴肅跟進事件,而X先生已要求警方全面調查個案。
警方回覆Channel C查詢時表示,投訴警察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正處理,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但就警方向報案人寄出信件的程序,事前如何核實無誤等,警方則稱不會公開透露一般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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