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今日(29日)就政府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國安法》解釋海外律師及大律師可否參與相關案件召開記者會。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希望將來可由香港法庭釐清條文不明確之處,而釋法權應當審慎地行使。被問到人大釋法會否與保障黎智英聘用大律師的自由和權利有衡突,杜淦堃則指,香港和公會有足夠人才和會員去處理《國安法》相關案件,又指聘請海外大律師不會有明顯貢獻,故不認為黎智英的有關權力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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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說,《國安法》第65條明確訂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力,按情況在適當時候對《國安法》進行解釋,明白人大行使釋法權時無可避免會引起對香港法制的討論和批評。他續稱,《國安法》屬較新訂立條文,如尚有不明確之處,將來可由香港法庭釐清。
他強調,大律師公會堅決相信,香港法院及法律界將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維持法治及司法獨立。
杜淦堃認為,人大釋法不會影響黎智英聘請有能力大律師的權利,又指即使黎智英未能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相信其法律團隊有豐富經驗去處理相關案件,但現階段對人大釋法情況不予揣測。他重申,今次是人大首次對《國安法》條文作解釋,與過去5次釋法並不同,希望大眾在釋法後留意有關內容及實踐情況,再評論對香港的影響。
他認為今次事件與司法獨立沒有太大關係,亦不會破壞香港司法獨立,指事件與過去釋法一樣是用現有機制去處理香港面對的問題。他又指,不認為人大釋法常態化,因釋法並非經常發生。杜淦堃表示,海外大律師參與涉及公眾利益的訴訟時會引起不同界別的聲音和觀點屬常情,而公會明白亦強調司法獨立是重要議題,玆事體大,外界對司法機構行使判決權不受外界干預的信心十分重要。
杜淦堃最後指,公眾焦點應是被告日後在香港現行法律下仍否有足夠保障,而處理案件的法官、控方及辯方都需就此負責。杜淦堃相信,香港法庭能給予被告接受公平審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