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3名前員工,利用員工福利為3名外籍人士購買約49程優惠機票,收取約9萬元賄款。案中1名前女艙務長承認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同案1名前空少及前空姐,則被裁定1項串謀罪名成。法官郭啟安今日(7日)於區域法院,判處3人入獄5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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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分別為,36歲前艙務長劉靜雯、28歲前機艙服務員李仲輝,以及33歲前機艙服務員王愛婷。控罪指他們於2018年至2019年初,串謀收受3名外籍人士9萬元,以幫助取得1折優惠機票,涉及的票價差額約86萬港元。
根據國泰航空「Companion Travel Scheme」計劃,每名員工可帶1名伴侶或親友,購買優惠機票。
法官指出案件屬貪腐性質,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但認同辯方所指,國泰在今次事件中無實際損失,因為機位會優先安排給以正價購的顧客,優惠機票不會影響一般乘客購票,質疑控方的指控有誇大其詞,不應在區域法院審理。
法官考慮被告過去沒有案底,且願意交還賄款給公司,故酌情減刑,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劉靜雯因認罪和協助控方舉證另外2名被告,刑期減半為6個月,餘下2人因願意賠償各減刑1個月,即各囚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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