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採取搜查行動,檢取懷疑與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有關的「國殤之柱」作證物。其後《華爾街日報》指國安處的行動為「靜悄悄地進行」及「未經正常程序」。今日(11日)凌晨警務處發言人重申,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是持法庭手令採取搜查行動。和其他案件一樣,根據調查發展進行取證以協助推展有關案件合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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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一直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而處理此案件時亦無例外。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處理有關證物,包括於司法程序完結後的安排。
《華爾街日報》早前發表一篇以「顛覆性藝術在港屬犯罪」為題的評論文章,指警方悄悄地執行法庭手令,檢走紀念六四事件的國殤之柱;又表示,在香港只有政權容許的藝術品可以向外展示。
創作雕塑的丹麥藝術家高志活早前去信保案局,要求完成檢控後物歸原主。高志活提到,國殤之柱是他的私人財產,用以紀念六四事件死難者,並非用作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要求特區政府14天內向他出示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