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在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文件中,書面回覆議員查詢指,國安法生效後,截至上月8日,一共有291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捕。被捕人士年齡介乎15至90歲,當中有112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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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刊憲生效,至今已生效近4年。保安局回覆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查詢時指,截至3月8日,國安處舉報熱線共接獲超過70萬個相關舉報訊息;另外有218男、73女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務處拘捕,超過170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當中112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立法會由本周起,召開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審議2024/25年度政府開支。有議員亦關注應變反駁隊開支情況。保安局指,涉及23條立法的工作屬維護國家安全的一部分,不屬於保安局開支預算總目範圍內,有關開支不會公開,但會確保有足夠款額推展。
局方又重申,成立應變反駁隊主要目的是希望在立法過程中,就一些抹黑作出即時的反駁,表示現時誤導和抹黑仍然時有發生,因此應變反駁隊有需要繼續運作,會參考累積的經驗及工作模式,應對將來包括實施相關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在內等各方面的抹黑,進行有效率的澄清和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