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早前被法庭裁定為煽動刊物,一名38歲男文員,於今年3月代收18本由英國寄來香港的《羊村》刊物,被控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是國安法生效後首案。被告今日(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後被判囚4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刊物對象是年幼者,罪責應較重,若具煽動思想,成功向思想脆弱的年幼一輩植根及滲透,有機會帶來跨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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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狀黃宇逸求情指,38歲被告梁俱銘沒有政治聯繫,涉及煽動刊物相對少,書本屬「自用」,亦沒證據證明被告涉及分發,加上被告角色輕微、參與程度相對低,只屬協助上司收取書本,並非書本擁有人;他在被捕後主動參與「國家安全日」認識國家安全,希望法庭考慮本案屬單一事件、被告重犯機會低而輕判。
法官判刑時表示,案中繪本以兒童為對象,目標讀者年齡層低至4歲,(書本內容)以社會事件為骨幹,用羊和狼比喻特區政府和中央,旨在抹黑、醜化中央邪惡橫蠻、具侵略性。而刊物情節更充斥歪曲觀念,不盡不實的訊息,意圖向心智未成熟小童,散播對中央政府仇恨、藐視和叛離。
法官又認為,刊物對象是年幼者,罪責應較重,若具煽動性思想,成功在思想脆弱年幼一輩植根及滲透,有機會帶來跨代影響,被告明知並夥同他人在英國輸入物品,變相助長海外人士繼續出版,散播危害國安訊息;並指不見得繪本有收藏價值,認為被告另有目的,但接納他並非始作俑者,遂判被告4個月監禁。
控方案情指,被告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就他們出版的《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繪本,去年被裁定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今年3月,海關截查從英國寄到香港予「John Choi」的包裹。警員喬裝快遞員,將包裹送到一間貸款公司的辦公室,由被告代收。
包裹內另有3本被指煽動書籍,包括《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以及《羊村日報》,其內容分別講述「35+」初選案、「六四紀念館」被移除、 黎智英《蘋果日報》案和「立場新聞」案等。
案件編號:WKCC37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