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電台一名已離職記者早前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指2019年採訪反修例運動時遭警方不合理發射海綿彈。投訴警察課完成調查後指,基於證據不足,記者所有投訴均「無法證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9日)回應事件時表示,警員行為有改善空間,但不等於錯,尊重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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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今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相信警員當時是基於保護市民的心,事後已從提醒角度「訓斥」涉事警員,但要交由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作詳細審視。他又說,當時社會混亂,警方大部分行動涉及即時決定,難以完美,但強調有改善空間不等於調查結果有錯,須尊重調查結果。
涉事前商台記者在電台節目中質疑調查結果與事實不符,表示當時警方與另外2名身穿反光衣的記者出現推撞,認為有拍攝紀錄,及讀出警員行動呼號的需要。他續說,片段顯示當時是涉事警員主動伸手撥開他,他遭警員從背後發射海綿彈後,隨即轉身表明記者身份,而並非警方所指,是他衝前觸碰警員手部及逃避警方追捕。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事發後曾兩度表示,會訓斥相關警員,他因而對調查抱有一定期望,但結果調查報告與警方描述有出入,部分更不符事實,質疑監警會未充分審視影片等證據,考慮向當事人了解作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