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洗米華」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因涉及巨額詐騙罪、不法經營博彩等罪名,在澳門被判監18年。周焯華等被告其後向中級法院裁判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訴,終審法院合議庭今日(7月3日)作出裁決,裁定上訴敗訴,維持周焯華判監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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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焯華原審162項罪名成立,包括創立領導犯罪集團、巨額詐騙及不法經營賭博等,判監18年,他其後向中級法院裁判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日作出裁決,裁定上訴敗訴,維持周焯華判監18年,其餘各被告亦維持原判。
另外,終審法院亦將他們經營不法賭博而須賠償澳門政府的金額調整為約248.65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