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上月30日起訴一名63歲梁姓前元朗區區議員女助理,指她涉嫌收取4,000元賄款,協助一個歌唱社多次申請使用元朗社區會堂、中心及設施,並詐騙民政事務總署以獲豁免收費。她被廉署起訴13項罪名,包括8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5項欺詐罪,目前獲准保釋,並須於明日(4日)到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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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指,被告梁如娟在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間,擔任元朗區議員周永勤的助理,其職責包括協助區內團體申請元朗民政事務處管理的社區會堂、中心及設施。她涉嫌就8次申請,收受一名歌唱社主要成員共4,000元賄款以提供協助。
被告另外涉嫌在5個合資格團體不需要,或不會使用社區會堂、中心的情況下,以這些團體的名義,向民政署提出上述其中5項申請,令該名歌唱社成員其後可向民政署出示5份相關批准書,進而讓民政署容許有關人士使用涉案社區會堂、中心及設施,並獲豁免費用超過1.6萬元。
廉署其後接獲投訴,調查後發現該歌唱社並非合資格團體,並指假若民政署知道該歌唱社為上述5項申請的真實使用者,將不會批准申請及豁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