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早前在留學期間,宣佈將棄保不再回港。她原定須於昨(28日)須回港向警方報到。
警方今日(29日)回覆本台查詢,確認周庭並沒有依照指明時間到警署報到,違反保釋條件。警方嚴厲譴責其「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並重申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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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又指,將會全力依法追捕周庭,並重申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度嚴重的罪行,會追究到底,警告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
周庭早前因621包圍警察總部案,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判囚10個月。惟她出獄後,仍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一案,而須定期到警署報到。